王侯的女儿不能改嫁,齐侯的女儿以合乎礼法的方式嫁给卫宣公,齐国的卿士去送她,媵妾们也陪嫁过去。已经到了卫国的城门,要返回的话去哪里好呢?在齐国守寡,不如在卫守寡那样有贞节的名声。当时各国诸侯亵渎礼法,上下通奸,大家安然处之,不认为有什么奇怪的,甚至还有子顽不愿与宣姜通奸,却被齐侯强制施行的事例。况且这个女子刚来卫国,还没有失去童贞成为人妇,难道可以和新继位的少主同处一室吗?她最终一辈子都坚持分开炉灶吃饭,没有失去好的声誉,这个女子是多么的贤良啊!还:归还。庖:厨房。此处说“不容二庖、请愿同庖”为托辞,实际上是想让卫宣夫人改嫁给新继位的卫君。愬:同“诉”,诉说。异爨(cuàn):爨,炉灶。异爨,即分开炉灶做饭,不使用同一个庖厨。烝:上淫,下与上通奸。恬:安然。子顽不烝宣姜而齐侯强之者:子顽烝宣姜之事见上文“善言”部分“古语”中“女有五不取”条简注。
本条讲述卫宣夫人新婚之日遭逢噩耗,却仍恪守妇节,守洁终身。对于现代读者而言,其义可敬,其情可悯,然而其事难行。值得现代读者借鉴学习的是她坚守礼节、严防男女之别的精神。
梁寡割鼻
◎高行者,梁①之寡妇也,荣于色,美于行。夫早死,不嫁。梁贵人②争欲取之,不能得。梁王闻之,使相聘焉,再三往③。高行曰:“妾夫不幸,先狗马填沟壑④,妾养其幼孤,势难他适。且妇人之义,一醮不改⑤,忘死而贪生,弃义而从利,何以为人?”乃援镜持刀割其鼻,曰:“妾已刑矣,所以不死者,不忍幼弱之重孤也。且王之求妾者,非以色耶?刑余之人,殆可释矣。”相以报王,王乃免其丁徭⑥,号曰“高行”。
吕氏曰:王侯不能夺其守,况卿大夫乎?坚于金石,凛若冰霜,吾于梁寡见之。
王侯也不能改变她的操守,更何况卿大夫呢?(守节之心)比金石还要坚硬,(拒绝再婚)比冰霜还要寒冷,我从梁寡妇身上能看到这些义行。梁:梁国。贵人:贵族子弟。再三往:前往了三次。先狗马填沟壑:古人挖沟壑来填埋处理尸体,“填沟壑”即死亡的婉转说法。而所谓“先狗马填沟壑”,本来狗马的寿命比人的寿命要短,而比狗马死得还早,即短命早夭。一醮(jiào)不改:醮,古代婚礼中的敬酒仪式,此处指代婚礼。即进行婚礼嫁人之后便不再改嫁他人。丁徭:徭,徭役。古代每户人家要选派壮丁参与劳役。
令女毁形
◎魏①夏侯氏,名令女。方②适曹文叔③,而文叔死。令女年少无子,父母欲嫁之,令女乃断发为信。后曹氏灭族,父母以其无依,必欲嫁之。令女又截其两耳,断其鼻,以死自誓,蒙被而卧,流血满床席。家人叹而谓之曰:“人生世间,如轻尘栖弱草④耳,何辛苦如是?且夫家夷灭已尽,守此欲谁为哉?”令女曰:“吾闻仁者不以盛衰改节,义者不以存亡易心。曹氏前盛之时,尚欲保终,况今衰亡,何忍弃之?禽兽之行,吾岂为乎?”
吕氏曰:曹爽之族赤矣⑤,独令女在,父母是依,盖朝夕以必嫁为心者也。设令女不毁其形,使不可嫁,宁免夺志之谋乎?令女苦节,盖不得已耳。后之守义者,倘亲志可回,则全面目以见亡人,安用自残为哉!
曹爽的族人几乎被诛杀一空,只剩下夏侯令女幸免于难,她只能依赖她的父母,因此她父母早晚都想着让她一定要改嫁。假设令女不毁坏自己的身体容颜使得不能改嫁,难道有其他方法能免除父母让她改嫁的图谋吗?令女为了守节而遭受毁坏形体之苦,这是不得已的做法。以后的守义妇女,倘若父母双亲逼婚的心志可以改变的话,则应当保全自己的面目以待死后再会亡夫,用不着自残形躯啊!魏:魏国。方:刚刚。曹文叔:曹爽的堂弟,早卒。轻尘栖弱草:轻微的尘土栖身于孱弱的小草之上,比喻人生轻薄,经不起风吹雨打般的艰辛。曹爽之族赤矣:曹爽,字昭伯,曹真之子。魏明帝时,曹爽历任散骑侍郎、武卫将军。明帝病重时,拜曹爽为大将军,与司马懿共辅政事。其后,司马懿发动政变,曹爽被迫免官让权,随即被杀、灭族。赤,空尽无物,指曹爽的族裔被灭绝一空。